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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證人記者羅欣怡/桃園報導
▲桃園市前議員郭麗華因涉嫌替郭台銘花錢買連榜書,遭檢方告狀。(圖/翻攝畫面,翻攝自郭麗華臉書)
桃檢指出,今朝案件桃園地方式院已言詞辯說終結,並按期宣判,被告郭麗華及其辯解人要求供給偵訊錄影光碟,檢方已將偵訊錄影光碟供給法院,影音部份僅有影象,聲音則是答答聲;另備援之灌音檔案,經勘驗也唯一連串答答聲,未錄得偵訊對話,是以未供應,但爲免被告及辯解人曲解,地檢署將儘速將灌音光碟檢送法院。
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▲桃場地檢署今(30日)針對週刊報導做出回應。 」
桃檢強調,郭麗華偵訊筆錄均有記錄郭麗華否認犯行、查看官告知權力及辯解人全程在場等情,「並未影響被告陳述之權益。對此,桃場地檢署也做出4點回應。
前桃園市議員郭麗華,2年前涉嫌替鴻海團體創辦人郭台銘花錢買連署書,案件由才爆出爭議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嘉義偵辦告狀。《鏡週刊》報道,桃場地院去年(2024)4月初次開庭,郭麗華認為檢方偵訊有瑕疵,不但等了7個月才拿到偵訊光碟,還發現只有本身的部份有雜音,沒法辨識偵訊內容,質疑是不是被著手腳。(圖/翻攝畫面)
▲桃園地檢署審查官陳嘉義再爆爭議。
桃檢解釋,地檢署的偵訊灌音設備均有定期查抄,至於為何本案有此景象,地檢署將瞭解原因增強查抄改良相關裝備,避免此類問題産生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6800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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